打胎药使用
5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01983万元,并处174万元罚款。
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打胎药使用 张某(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打胎药使用序号
当事人名称
打胎药使用(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打胎药使用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打胎药使用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打胎药使用1
打胎药使用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打胎药使用浙银罚决字〔2025〕34号
打胎药使用1.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打胎药使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01983万元,并处174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打胎药使用2025年5月13日
打胎药使用三年
打胎药使用2
打胎药使用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打胎药使用浙银罚决字〔2025〕35号
打胎药使用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警告,处6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打胎药使用2025年5月13日
打胎药使用三年
3
打胎药使用张某(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
打胎药使用浙银罚决字〔2025〕36号
打胎药使用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打胎药使用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打胎药使用处5万元罚款
打胎药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打胎药使用2025年5月13日
打胎药使用三年
转载请注明来自打胎药使用,本文标题:《打胎药使用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74万元:违反账户管理、清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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